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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起什么作用?

作者:山东恒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05 08:14:14

济南商标注册为什么要委托商标注册公司和商标代理人来办理商标案件?为什么选择济南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济南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起什么作用?首先我们要知道,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和商标代理人所主要从事的商标代理有哪些业务:

1、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注册人名称或地址、商标续展注册、商标转让注册、补发注册证、商标质押、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备案、商标注销、商标异议、3年不使用撤销等有关商标申请程序中的法律事务。

2、代理外国申请人到中国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各种商标法律事务。

3、代理商标驳回复审、异议答辩和异议复审、商标争议和争议答辩、商标注册不当和答辩、商标3年不使用撤销答辩和复审等有关商标确权程序中的法律事务。

4、代理中国申请人到国外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及其其他各种商标法律事务。

5、代理解决商标侵权纠纷,商标侵权诉讼等法律事务。

6、代理进行相关商标信息的查询,商标法律事务咨询,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7、代理其他与商标相关的事宜,如商标标识设计、商标交易等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业务。

传统上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被看作为知识产权法律中介服务机构,但所起到的作用是为那些不熟悉相关商标法律的顾客代办与商标相关的法律手续。随着一些更先进的市场经济观念的引入,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已经不再简单地被视为一个狭义的中介或者法律咨询服务,而是被纳入一个更全面更完善更广义商业服务。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家对前述有关商标事务的办理都制定了非常严格要求的规定和特殊的法定程序,办理这些商标事务的要求和法定程序都非常复杂,时间长,不确定因素多,连续性强,需要非常熟悉各个法定程序和环节。

其次,相当一部分商标注册公司业务属于非法律性的专业事务。需要专门的知识和长期实践经验积累才能准确把握和判别相应的情况,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灵活运用规则和技巧,合法规避法律风险。商标注册申请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由于申请人自己没有专业的商标知识,在商标注册任何环节出现疏漏都会前功尽弃。不仅浪费时间精力,还会痛失商标注册的时机。即使注册成功也不能最大范围保护自己。

从另外的角度上看,我国近几年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连续创世界之最,在商标注册申请数量暴涨的同时,商标注册成功的难度也越来越高,如果是不通过商标代理人以专业的方式进行查询、分析、策划后确定注册方案,而是直接注册的话,商标注册的一次性成功率是非常低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9、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11、住所使用证明;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第四十五条使用注册商标,其商标注册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第四十六条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可以并处罚款。

第四十八条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一)冒充注册商标的(二)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第四十九条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做出的罚款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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