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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和商标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吗?
随着我国公司注册和商标业务的发展,许多济南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相继成立。但是,一些商标注册机构为了追求业务量,对服务质量不太重视,造成了申请人商标权益的损失。因此,对于商标注册,我们熟悉其过程和注意事项,以免花钱出错。
注意商标注册:1、商标注册查询商标查询是不可避免的。为了规避商标注册的风险,相同或相似是商标注册过程中最常见的失败原因。虽然商标注册查询不是一个必然的过程,但毫无疑问,它可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2、商标注册应提交的材料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填写。每次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书和一份商标图样;以颜色组合或者黑白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一份着颜色组合和一份黑白底稿;对于没有指定颜色的应用,应提交一个黑白图案。提供的商标图案应清晰、易于粘贴,并用光亮、干净、耐用的纸张或照片代替。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申请,为多类商品申请同一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应当视为一项申请,并提交相应事项的处理申请:(1)以自然人名义申请,需出示身份证,提交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申请企业的,应当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由发证机关签名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填妥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本人签字,并按要求准备相应的注册费。
3、商标注册审查提交申请后,下一步是审查申请。一是形式审查,即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申请文件的形式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商标申请文件的填写是否真实、准确、清晰、规范,是否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填写,是否涉及手续完备后,再决定是否接受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商标注册正式审查通过后,由商务商标局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逾期仍不符合改正要求的,直接予以拒绝。如果符合要求,将进入实质性审查。实质审查将审查商标注册的合法性,商标是否与原申请商标相同,是否与原申请商标有类似冲突,商标是否违反有关商标法和商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申请日的先后顺序进行检索、分析、比较,是否作出初步审批公告,即:,公告初步审批注册的审查情况;否则,不予受理或者部分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直接删除商标。
商标转让和商标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在进行商标续展时是不需要提交商标证的,商标也是在申请后有一定的使用期限,那么国家也是规定了如果要在到期后继续使用该商标也是需要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的。那么商标转让和商标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吗?商标转让和商标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商标转让需要的资料:
1、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转让双方为企业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为个人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及以该个人为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份);
2、济南商标注册证书、商标续展证明、商标变更证明、商标许可备案证明或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转让协议原件一份。
商标转让申请进展流程:
1、提交申请后1个月左右,国家商标局发出《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
2、提交申请后6到8个月左右,商标局批准转让注册申请,并发出《商标转让注册证明》,此证明与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同时,可以在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到更新后的权利人信息。
商标续展需的资料:
1、商标证书复印件;
2、商标续展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个人申请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以申请人为主体资格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申请的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商标组合使用与组合商标有什么区别?“组合”商标和“组合商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组合”商标是指注册的几个商标组合使用,而“组合商标”则是一个商标同时含有文字图片等多种元素。那么很多人就要问了,商标组合使用与组合商标有什么区别呢?
1、组合商标只需要注册一个商标,因此只用花费一个商标的成本,而单独商标组合使用,是注册多个独立商标,因此需要花费多个商标的的注册成本;由于组合商标整体比较复杂,需要的审查时间也会更长,因此组合商标的注册周期要大于单个商标的注册周期。
2、单独商标的注册成功率会比组合商标的成功率要高,因为组合商标在审查中只要有一部分出现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整个商标都会被驳回;但是如果拆成单独济南商标注册的话,就算有其中一个被驳回,其余的还是可以组合使用。
3、根据商标使用的有关规定,商标一旦核准注册后,不能随意改变商标外形。“组合商标”的各元素属于一个整体,按一个商标计算,图案和文字的位置是不能变动的,如果变动了会有处罚的风险。而商标组合使用意味着商标的每个部分都可以随意使用,同时单独商标还可以随意组合使用。
4、如果有人使用了“组合商标”的部分作为商标,法院不一定认定其为侵权;如果有人使用了“组合”商标的部分,法院很有可能认定为侵权。
5、如果是组合商标的话,企业想要改变商标中的图形,就必须得要重新申请一个商标,但是如果是单独商标组合使用,只需要注销原来的图形商标,重新申请一个图形商标即可。
商标起源于古代工匠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幡旗、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是用以区别同类产品或其他类产品的显著性的标志。我国政府于1963年4月10日公布了《商标管理条例》。1982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后,《商标管理条例》废止。为了适应国际贸易规则,1993年2月22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01年10月27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此会议对已发布的商标法进行了两次修正。
之后,于2013年8月30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进行了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正。商标法第三次修正版,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根据《中国商标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标局主管全国济南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受到跨类别商标专有权法的保护。
因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取得商品或者服务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一般来说,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符号、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元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但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应当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使用,比如: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以及近似的图形不能作为商标注册。此外,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表示商品的质量、原料、型号、功能等方面特点或特征的也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商标使用中还应注意,已注册的商标并不是无限时间使用的。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履行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个有效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注册申请时必须要提交的信息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除了提交包含了一种或多种商标要素的组合、申请人的信息和证件外,还需要明确申请注册的商标分类。我国目前的商标注册遵循尼斯协定的商标国际分类(以下简称“尼斯分类”)。
尼斯分类将商标分为34个商品类和11个服务项目类,共45个大类,涵盖了一万多种商品和服务项目,为商标检索和管理提供了很大方便。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尼斯分类编号是一个四位数字,前两位是01~45,后两位是大类中小类的编号。如果需要进行商标的广泛注册,需要提交多个四位分类编号。由于商标保护已经有了相当的历史,为了保护已先进行申请注册的商标,在注册申请审核时经常会出现因名称、分类相同,注册申请被驳回的情况。因此,在申请商标注册前进行拟申请商标的相似查询,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希望各位在忙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同时,不要忘记企业和商品的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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